
一、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吗?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下列时限,以电子数据形式向海关传输进出口货物、物品舱单电子数据:
1.进境集装箱船舶,在货物、物品开始装船的24小时以前;经境外港口转运的集装箱货物、物品,在最后一个境外转运港装船的24小时以前。出境集装箱船舶,在货物、物品装船的24小时以前。
2.进境非集装箱船舶,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24小时以前;航程24小时以内的,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前。出境非集装箱船舶,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2小时以前。
3.进境船舶同时装载集装箱、非集装箱货物和物品的,应当按照前述两项分别传输;出境船舶同时装载集装箱、非集装箱货物和物品的,应当按照前述两项分别传输。
二、报关关务管理系统有哪些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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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务软件使用便捷:绿色版,适应各种系统安装,人工干预动作少
2、关务系统、报关管理软件功能强大:支持全模块EXCEL导入导出,支持登录,后台支持多种数据库;且符合aeo认证信息系统标准要求
3、报关管理软件逻辑性好:进出口报关单各栏位关联逻辑控制,控制差错率
4、关务软件全程网络申报:导入内部归并,自动生成经营范围,归并关系和电子账册备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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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文由中国海关杂志发布,云关通综合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