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接近尾声,距离结束时间仅剩28天!
事关你的钱袋子,你完成个税汇算清缴了吗?
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免税项目,你填报都齐全了吗?
忘记填报就真的亏大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指导文件,2023年汇算期间可以补充填报或扣除的税前项目有如下几种:
1、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4、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薇妙办公』整理了以下几种最容易忽略的免税项目,一起来看看是否有符合你的情形:
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居民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中扣除。
个人养老金
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个人养老金先行的36个城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商业健康保险
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照年或者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或者200元/月)。
商业养老保险
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企业年金
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生育津贴
根据(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假如你在2023年度领取生育津贴,可以填报此项目。
如果有符合以上情形的免税项目,一定要记得去填报哦,保障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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